•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2025-04-14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京体社字〔2025〕19号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

    举办北京市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我市广场舞项目健康发展,作为北京市全民健身体育节系列活动之一,北京市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定于2025年5月4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内举办。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报名参赛。

     

    附件:

    1.北京市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竞赛规程

    2.个人参赛志愿书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孟伟,联系电话:55533443)


    附件1

    北京市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

    竞赛规程

     

    一、活动名称

    北京市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

    二、时间地点

    2025年5月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石景山区体育局

    2.承办单位 

    北京环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组织

    比赛限60支队伍参赛。各区体育部门选拔2支高水平队伍; 市直机关工委、市民委、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市级相关单位各选拔1-3支代表队。其余名额公开报名,报满为止。

    五、竞赛项目

    自选广场舞套路 (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推广套路或原创广场舞套路均可参赛)。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

    2.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只进行一轮比赛,按现场裁判员评分高低录取名次。

    3.自选套路要符合科学健身要求,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鼓励原创套路,凸显健康快乐元素。

    4.鼓励男性参赛, 每上场一名男队员加0.2分,上限1分(百分制)。

    七、参赛要求

    1.在京各级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社会团体、健身俱乐部及健身操舞、广场舞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广场舞比赛, 因参赛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需向组委会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参赛志愿书》。

    3.每队设领队、教练各1人, 上场运动员8-24人, 另可填报替补队员2人。

    4.参赛选手年龄需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广场舞自选成套动作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30秒, 过短或超时将扣除相应分数。

    6.各队上场队员需着适宜运动的统一参赛服参赛。

    7.参赛时请自带参赛音乐备份, 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视频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 裁判委员会视情况予以扣分处理。

    八、奖项设置

    比赛录取特等奖2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16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其他完赛队伍获三等奖,颁发证书。

    九、裁判与仲裁

    本次比赛裁判和仲裁均由组委会选派。

    十、报名办法

    1.报名流程: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北京健身汇”公众号或小程序,在“功能服务--赛事活动报名”栏目报名参赛(首次登录需先在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报名时需填写全体队员身份信息、队伍简介和上传全队高清造型照一张。

    2.各区、各系统选派队伍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22日24:00。

    3.各参赛队请于4月22日前将参赛音乐发送至组委会邮箱:bjdcda@sina.com ,发送邮件时请注明报名时的队伍名称、领队姓名及联系电话。

    4.报名联系人:马甜甜18612253464  

    十一、领队会

    组委会拟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在地坛体育馆多功能厅召开大赛领队会。会上将进行比赛顺序抽签、赛事流程说明、解答疑问等工作。请各参赛队领队在领队会上将本人和全体队员亲笔签名的《参赛志愿书》交组委会。

    十二、其他

    1.大赛组委会为参赛人员统一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比赛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各队因参赛产生的交通、停车、食宿、训练、服装等费用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个人参赛志愿书

    注: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赛事组委会向您提供的《北京市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等,在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被默认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个人参赛志愿书》等的一切内容,并请您签署及提交本志愿书。

    作为参加赛事人员,我本人、我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做出以下声明:

    1.我自愿参加 北京市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以下统称“本赛事”),我确认本人具有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监护人的同意;

    2.我确认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协办机构及赛事场地(以下统称“主承办”)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须知及采取的措施;

    3.我承诺已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本赛事,承诺愿意承担参加赛事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赛事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

    4.我了解参加此次本次赛事存在的风险,全过程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事项,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免除主承办责任,主承办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5.我授权本赛事主承办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等用于本赛事的宣传与推广;

    6.我将向主承办提供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加赛事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主承办据此有权拒绝提供参加赛事资格;

    7.我同意接受主承办在本次赛事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自理;

    8.我同意主承办以我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险,我确认已知悉并同意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本协议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参加赛事者需本人签署,18周岁以下参加赛事者需由本人及其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共同签署。

     

    本人及本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已全面理解和同意以上内容,此文件由本人及本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亲自签署。冒名代签将被视为违约行为,本人、本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及冒名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队伍名称:

    领队签名:               

    全体队员签名: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